青年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,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。其工作职责是:
一、密切联系全校青年教职工,通过多种方式调动他们敬业爱岗、教书育人的积极性,增强主人翁意识。
二、对学校提出的青年教职工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重要规章制度,进行预先讨论,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青年工作的议案预先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,向执委会会议提供审议意见的建议。
四、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和落实教代会关于青年工作的提案 ,反映和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积极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对青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关心、帮助青年教职工的成长,反映青年教职工在业务成长方面的意见与建议。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每年一次的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,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。
六、建立与学校主管青年工作的校领导与职能部门经常联系的制度, 加强双向沟通的工作。指导青年教师协会工作。
七、青年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根据工作需要,可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,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。
八、做好教代会和校工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。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,并向教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。